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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女为应付家长办假会计证和银行存单获刑
发布时间:2011-05-27 17:20: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凯 季锡聪)
日前,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怡帆犯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决定执行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陈女为应付其父母让其考会计证的要求,于2009年底某日至南通市南通职业大学东侧一弄堂,通过留在电线杆上做假证的“小广告”上的手机号码与做假证的人取得联系后,让对方伪造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本,经启东市财政局鉴定,该证书为假证。 陈女因擅自用掉了家中的8万元存款,无法向父母交账,于2009年年底某日遂再次联系帮其办假证的“办证人”,让其伪造了一张户名为其父、金额为10万元的中国农业银行存单,后其父持该存单去银行取款时,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而案发。经中国农业银行启东市支行鉴定,该存单为假存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怡帆故意伪造金融票证及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分别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怡帆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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