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老赖”躲避执行六年 一条金项链露出马脚
发布时间:2011-05-27 17:31:4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骞)   为了逃避债务常年在外打工的“老赖”,却因为脖子里的一条项链被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细心的执行法官顺藤摸瓜,顺利执结了一起长达六年的积案,让申请执行人拿到了期盼已久的赔偿款。

    2005年12月,王某乘坐拖拉机被邵某驾驶的三轮农用运输车撞伤,分别构成九级和十级伤残,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邵某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邵某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响水法院依法判决邵某赔偿王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4.3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邵某没有主动履行赔偿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邵某和法官玩起了“捉迷藏”。法官多次在中秋、春节期间到邵某家中寻找都无法得知其下落。执行法官没有轻易放弃,与邵某的父亲以及居委会领导谈话,希望他们能够配合法院执行。但心虚的邵某知道家里是呆不下去了,带上老婆孩子常年在外地打工,一去就是六年,连过年过节都不回家。

    今年5月的一天,负责执行此案的法官王忠刚上班就接到王某举报邵某已经回来的电话。王忠立即带上卷宗,和书记员奔赴执行现场。邵某见到执行法官立刻傻了眼,被“瓮中捉鳖”,邵某感到十分意外,但他却仍然心存侥幸,反复说自己经济困难,没有履行能力。王忠在和邵某谈话时,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细节,让他知道邵某在说谎。“小邵呀,你脖子里的金项链不错呀,看起来挺重的,肯定能值不少钱吧。”

    “王法官,这是我老婆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你可千万不能把它给执行了呀。”邵某双手紧紧攥着项链,变得十分紧张。

    一边说自己没有钱,一边却又说老婆送他这么贵重的礼物,邵某的话显然自相矛盾。邵某也知道自己露出了马脚,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变,主动请求法官为他们调解。

    王忠便召集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地调解。经过几个回合,申请人王某同意放弃3000余元,只要求执行4万元,但要求邵某当天付清所有款项。“赖”了多年的邵某知道自己再也不能“赖”了,只能东拼西凑将所有赔偿款全部付清。



责任编辑: 张永抗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