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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被判罚金 法官辗转执行3520万
发布时间:2011-06-01 15:09: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何欣)       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将“川东一霸”——管串被判罚金案执行到位,收缴其罚金3520万元划归国库。

    欺行霸市 黑社会组织头目被判高额罚金

    非法垄断重庆云阳县城的生猪屠宰销售市场,致使当地市民长期吃高价肉。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垄断码头搬运市场,强迫菜农接受搬运服务,致一菜农死亡。为垄断云万高速路的碎石供应市场,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在交通要道擅自设卡拦截其它运石车辆。开设“天上人间”洗浴中心、“串通休闲会所”组织卖淫活动……

    对管串等33人黑社会组织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17日进行了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等7项罪名并罚,判处该黑社会组织头目管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520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此案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于今年4月25日裁定维持原判,5月9日、10日,管串等33人分别被交付执行关押。

    往返奔波 千万罚金全数执行到位

    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时兑现该案财产刑判决,重庆市三中院高度重视,组织“管串涉黑案”专项执行。该院分管执行副院长会同执行局相关人员专题研究,针对该黑社会组织账户分散、资金面广的执行难题,制定周密执行预案。

    5月23日至27日,该院执行实施处两名副处长分别带领两个执行小组奔赴重庆主城区、万州区、云阳县、巫溪县等地开展查封扣划工作。查封的账户中有的资金多达500余万元,也有的仅百余元,有的账户所在银行位于重庆最偏远的巫溪县乡镇。执行人员均细致筛查,不放过一丝线索,辗转奔赴20余处账户所在地银行,一一开展扣划工作,最终成功扣划收缴资金3726万余元,除3520万元作为罚金收归国库外,其余资金作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该黑社会组织其余违法所得查处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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