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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县领导亲戚为诱饵行骗 骗术拙劣多人上钩
发布时间:2011-06-03 15:19:2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惠 李永居)
日前,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本案中,被告人冯丽华的伎俩根本算不上高明,甚至是有些拙劣,但是能够轻易骗得189000元,这一切都归功于冯丽华为其编造的特殊身份。
被告人冯丽华与受害人赵梅是同学关系,一起读书的时候,冯丽华因虚荣心作祟告诉赵梅其是县委某领导的侄女。赵梅家房屋要拆迁,但因房屋手续不规范不能得到拆迁的优惠条件。冯丽华便谎称以其县委某领导侄女的身份,能够为赵梅办理解困房手续和购买内销房。赵某及其家人信以为真。之后,冯丽华以请客、送礼、交定金的名义,于2009年10月至2010年11月期间,先后十六次向赵某及其家人索要现金合计人民币180000元。 2010年3、4月份,被告人冯丽华又冒充泗洪县委某领导的侄女,骗得朱勇、邱达信任,谎称其能够为其办理准生证,先后向该二人索要人民币9000元。 此外,被告人冯丽华曾因诈骗,于2008年9月19日被泗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值得一提的是,冯丽华此次诈骗也是冒充县委该领导侄女的身份。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丽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且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冯丽华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冯丽华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被告人冯丽华的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依法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综上,泗洪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冯某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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