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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卡片入室行窃 两无业男子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06-09 11:10:5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钰元)   重庆巫山两无业男子用自制的卡片进入他人房间,窃取他人财物。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唐伯荣、刘勋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5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唐伯荣、刘勋发在巫山县巫峡镇二坪子小区,用自制的卡片先后打开7号楼被害人张柯的1-1室、7号楼被害人龚秋明的3-1室、6号楼被害人侯本彦的6-2室房门,入室盗走人民币共计840元、七喜牌UNC-F2110手机一部、中兴C321手机一部、LG330手机一部、鳄鱼牌挎包一个。经巫山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1727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追回的中兴C321手机一部发还被害人龚秋明,LG330手机一部和鳄鱼牌挎包一个发还被害人侯本彦。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伯荣、刘勋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256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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