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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众 树形象
——灵山法院创建“文明窗口”侧记
作者:彭家勇   发布时间:2011-06-09 11:18:04


    近年来,广西灵山县人民法院着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文明窗口”,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文明的司法服务,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新形象。该院于2005年、2009年两次荣获全区法院“文明窗口单位”称号,2011年2月又喜获全区法院“立案窗口”创建工作达标单位。

    立案窗口是人民群众到法院办事的第一场所,也是法院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灵山法院历来重视立案窗口建设。在立案大厅,配备了电脑和打印机、电子显示屏、空调等办公自动化设备,购置了桌椅、饮水机、一次性水杯、老花眼等便民用具,为当事人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资料,极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推行预约登门立案,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实行电话预约登门立案,尽量方便当事人诉讼。在立案程序上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等类案件要开辟绿色通道,给予优先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特别是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真正使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立案信访窗口工作人员始终做到接待群众热心、听取陈述耐心、解释问题诚心、宣传政策法律细心,让每位来访者都能感受到法院热情的服务,拉近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和距离。注重司法礼仪,将更多的人性化因素融入立案信访工作中去,使前来立案和信访的当事人“人人得到接待,事事得到答复,件件得到落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的温暖。设立导诉岗,由专门的导诉员进行诉前指导,告知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推行司法文明用语,立案窗口的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司法文明用语标准,热情解答诉讼咨询,对不属于人民法院职责范围之事,则耐心解释,并告知当事人到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彻底改变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设立“党员示范岗”, 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员示范岗”为平台架起 “连心桥”,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法院在我们心目中一直很神秘,当我们走进法院立案窗口、走近法官…… 就让我们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的温暖。”一位到灵山法院立案大厅办事的张大伯是如此评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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