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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河法院建立“导诉人”机制方便群众诉讼
作者:白贵云   发布时间:2011-06-09 15:42:48


    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新疆哈巴河县人民法院完善立案信访窗口服务功能,探索建立的“导诉人”工作机制,倾力打造“便民”窗口,方便各族群众诉讼。

    哈巴河县人民法院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探索建立了“导诉人”工作机制,在立案大厅设置了“导诉人”专座,每天由立案一名法官轮流值班,负责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力,热情、耐心解答当事人法律咨询,依法告知和提示当事人诉讼风险,正确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

    6月8日,来自齐巴尔乡的牧民阿某怀着忐忑的心情走进了县法院。第一次来法院的他显得格外迷茫。心细的值班法官波拉提·吾尔肯看到这种情况,主动上前问好:“加克斯吗?朱木森巴勒吗?”(哈语:你好?您有事吗?)阿某激动地说:“我要打官司,请问找哪位法官?”波拉提·吾尔肯将阿某引导到当事人服务区,为他到了一杯热茶,亲切地说道:“老乡,请先喝口热茶!”

    通过询问,波拉提·吾尔肯得知,阿某与同村村民小马曾有生意上往来,小马尚欠阿某一万余元,阿某曾多次催要至今毫无结果。万般无奈,阿某只能通过法律渠道了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听完阿某倾诉后,波拉提·吾尔肯耐心地向阿某讲解了法律诉讼程序,并引导阿某在立案大厅递交了起诉状。阿某紧紧握着波拉提·吾尔肯的手说:“真的很感激你,让我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立了案,节省了好多时间。”



来源: 新疆法院网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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