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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法院受理辖区内醉驾第一案
发布时间:2011-06-10 08:53: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程磊 朱丽晖)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法院受理辖区内酔驾第一案。被告人胡某持过期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讼。

    5月2日晚8时许,肥西县上派镇居民胡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前往普贤路大地中学途中,撞上陈女士驾驶的轿车。经交警部门查明,王某于2004年取得驾驶证,至今仍未更换。事发时,王某被测试出酒精含量达247.9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133条,检察机关向肥西县法院提起公讼,现本案正在进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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