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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法院“三下乡”服务“三夏”生产
发布时间:2011-06-10 09:35: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董正远 树祥)   “我真的没想到给法院打了一个电话,你们法官真的下乡到我家来立案,真是太感谢你们了!”6月9日,江苏省大丰市南阳镇的吴老汉对上门立案的法官说。

    原来,吴老汉在2010年3月为了方便自己耕种,与同村村民王某互换一块承包的农田。谁料今年3月底,对方就要求换回。吴老汉认为自己对已经互换的农田投入很多,不同意换回。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并一直未能解决。而眼下由于吴老汉忙于三夏生产,一时无法抽身前往几十公里外的法院立案。正当吴老汉为此事发急时,经旁人提醒,他试着拨打了法院的服务热线。

    三夏在即,大丰市人民法院结合辖区农民居住分散,偏远地区交通不便且忙于生产的实际状况,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积极开展下乡立案、下乡调解、下乡宣传“三下乡”活动,想方设法方便农民诉讼。

    据悉,三夏以来,该院已下乡上门立案17起,下乡巡回审理案件30起,其中24起案件当场调解结案,发放法律宣传资料600多份,全力保障了辖区三夏生产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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