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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释犯以征婚交友为名诈骗578万余元被诉
发布时间:2011-06-15 08:33: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洪园)
28岁的北京无业人员何旭,涉嫌假释考验期间以征婚交友为名进行诈骗被提起公诉。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2005年9月19日,何旭因犯诈骗罪被本市某区人民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2008年9月28日被假释。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间,何旭以征婚交友为名、隐瞒真实身份,向被害人王某等六人编造使用资金的虚假理由,骗取六名被害人578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何旭诈骗他人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且系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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