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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法院建立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发布时间:2011-06-21 11:39:5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新 阚红霞 武凯)
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山东省肥城县人民法院探索建立了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有效地减少了矛盾因素,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案件风险评估防控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全部工作环节,形成了衔接紧密的系统性工作机制。案件评估范围包含所有诉讼执行案件,并梳理总结了公司企业纠纷、劳资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涉农群体纠纷、涉及居住权纠纷及公共权益纠纷等六类重点风险评估案件。 根据不同类型案件、不同当事人及当事人间关系发展变化在案件办理的不同阶段进行动态风险评估,分别填写《案件风险评估信息表》,并根据已划分的风险等级相应提高或者降低风险等级,变更处置标准,优化处置预案,科学配置和调整防控资源。 根据不同的案件风险等级,由院领导、承办庭室、法警队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案件风险应急措施,形成了有效的风险应对合力。依靠党委领导,争取各界协力配合,形成了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案件风险稳定防控格局。 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注重调解的时机、方式、方法,积极稳控当事人情绪,避免矛盾激化。同时结合法治教育、思想疏导、心理咨询、案件评判、司法救助等多种形式,解除当事人的矛盾根源,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防范、处置、稳控与息诉的最佳效果。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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