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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都安一男子为一支祖传砂枪惹祸
发布时间:2011-06-22 13:48: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河清)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一偏远山村的农民蓝芝电,其祖父遗传下一支砂枪,因不能正确处理该枪支,结果惹来牢狱之灾。近日,都安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蓝芝电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蓝芝电今年41岁。蓝芝电的祖父生前自制一支长管砂枪,用于捕杀从山上下来偷吃玉米的猴子。1984年蓝芝电的祖父去世后,蓝芝电的哥哥接用其祖父留下的砂枪。1992年,蓝芝电的哥哥外出打工,蓝芝电即拿该砂枪来使用,期间该砂枪枪机损坏,蓝芝电到都安县城买枪机来更换。蓝芝电使用该砂枪一年多后将该砂枪收藏在自家二楼,此后长期存放于家中。 2010年9月30日,公安人员从蓝芝电家中查获该砂枪。经河池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蓝芝电持有的这支砂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 2011年4月20日,蓝芝电被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蓝芝电非法持有砂枪,其行为违法了国家对于枪支管理的相关规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被告人所持有的枪支,只是长期存放于家中,其犯罪的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性不大,且被告人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对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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