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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中耕耘 历练中辉煌
——记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陈远林
作者:赵娜   发布时间:2011-06-23 16:58:52


    陈远林,男,1960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四级高级法官,现为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

    陈远林同志1979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峡口法庭、沙河法庭、杨河法庭、民一庭、立案庭工作,从一名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成长为一名审判员,从一般干部成长为一名庭长。多年来,他一步一个脚印,以对法官职业的无比崇敬和不负人民重托的强烈责任感,在平凡的审判工作岗位上,用自己的行为诠释了一名人民法官的人生意义,彰显了一名人民法官应有的良知和高尚本色。

    多年来,经他审结的2000余件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因裁判不公、执行不力、服务态度不好等而被案件当事人投诉。他成绩突出,赢得了组织上的肯定,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也赢得了老百姓的赞扬,先后连续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优秀庭长”,并曾被汉中市委、市政府授予 “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众人拾柴火焰高

    “能在一起工作,是一种缘分。”每次法庭迎来新同事,陈远林总是这样说。在法庭工作已有15个年头的他,深深体会到:凝聚一个庭的人心,是一件最重要也是最难的事。只有凝聚力的集体,才是一个团结的集体,才是一个富有战斗力的集体。每次人员调动,找每一位新同志促膝谈心便成了他的第一课。

    在工作和生活中,他说真话,办实事,处处关心爱护同事,不仅凝聚起全庭的力量,而且赢得了全庭干警的信赖,每一位干警都把他当作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多年来,他信奉这样一句话:“庭长喊破嗓子,还不如做出样子。”工作中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当遇有同志生病、家中有事时,他总是帮着他们处理工作中的一些急事。在生活上,他时时处处为干警着想,每逢法庭同志及其父母生病或住院,他都亲自上门或派人前去探望。在每年总结评比时,他总是忙着为其他同志报功评先。他深知在自己的团队里团结就是力量,只有模范带头、密切协作,认真负责地进行卓有成效的工作,才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推动组织的全面建设。他说过:“同志的荣誉就是自己的荣誉,集体的荣誉才是最大的荣誉。”

    心系百姓情不移

    作为一名民事法官,陈远林面对的多是家长里短、甚至是鸡毛蒜皮的纠纷。“老百姓的事情,再小,也关系他们的切身利益,只有把案件办好,才能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在日常工作中,他将一腔热血洒在所承办的案件上,对待当事人充分体现人性的关怀,不惜牺牲大量的时间,耐心地倾听当事人的诉说,深入细致地做当事人思想工作,讲清法理、道理和情理,用真情解开缠在当事人心中的“结”。当遇有当事人发火以及无理的谩骂指责时,他能不愠不怒耐心等当事人将心中的怨气发完后再进行入情入理的说服教育。

    2009年8月20日,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来到西乡县人民法院北区中心法庭,送上题有“公正执法,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紧紧握住陈庭长的手连声道谢。这是一位姓杨的当事人,老家居住在西乡县三花石乡汉江村。2008年“5·12”大地震后,杨某作为灾民被异地移民搬迁,安置在城关镇鹿龄村。杨某经审批要在该村修建两间两层楼房,但没想到在修建房屋过程中,竟然遭到该村部分村民的干扰和阻拦,虽经镇、村干部多次协调,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杨某遂向西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排除妨害。陈庭长接到案件后通过仔细查阅案卷、询问当事人,了解到三名阻拦原告施工的被告均是七十多岁的老人,其中一位老人还患有严重心脏病。该案是由于原告到被告所在的鹿龄村买户口建房引起的。由于该村组每年都有红利分配,被告等村民担心“外来户”会分得原本只有老住户才分得的红利,因而阻挡原告在本村组建房。在法庭向三被告送达相关诉讼文书时,三被告情绪非常激动,并表示案件处理不好,将和村上上百名村民联名携血书到北京上访。而原告由于建房材料在露天堆放,如果不及时处理,将会造成严重损失。他及时召开庭务会议分析案情、研究对策,确定了调解解决纠纷的思路和方案,并向主管院长汇报案情。随后先与该镇、村、组干部联系,让他们给三位被告做工作,但收效甚微。原告的房屋修建陷入僵局。考虑到三位被告上了年纪,不适用强制执行,他带领全庭同志分别向三被告耐心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让其与原告换位思考,考虑原告的现实困难,见被告思想上有所松动,便趁热打铁,轮番做被告的思想工作,还利用休息时间,邀请被告的亲友到三位被告家中做调解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陈庭长的一片诚心终于打动了三位被告,他们表示不再干扰和阻拦原告修建房屋,使该起排除妨害案件顺利审结,也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高效办理满意案

    陈远林在担任北区中心法庭庭长期间,针对法庭辖区面积大,面区边远,交通不便等情况,采取一系列司法便民措施,解决群众告诉难问题。在边远的白龙、三花石、子午三个乡镇及有关村组,设立诉讼接待站,聘请了7名诉讼调解助理员,向群众公告了他们的姓名和联络方式,让他们接待投诉,解答咨询,引导群众正确诉讼,及时与法庭联系做好调解工作。在对待每件承办的案件,他都会仔细阅卷,无论案件的繁简,他都认真做好阅卷笔录,归纳讼争焦点、列明一审未查清的或当事人有异议的问题、二审重点工作方向等等,并且在阅完卷后及时在阅卷意见中注明,为的是审理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案有理有据。对签发的合议庭成员的案件,他从案件事实、证据采信到法律适用逐项审阅,对错别字也逐一校对。他坚持巧用时间,高效办案,如对路途远、案件较易调解的当事人,电话联系商定调解方案后,在通知他们时,与另一起案件的当事人一并通知调解。每次开完庭后,他就趁热打铁,把握住案件的脉络,拟写法律文书,及时结案。

    家住西乡县城关镇附溪村一组78岁的陈启发老人几年前老伴去世后,老人患病行走不便,生活不能自理,几个子女为老人的赡养相互推诿并发生纠纷。老人无赖之下,将几个子女告上法庭。后又将四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对房产的赠与。案件转到北区中心法庭后,庭长陈远林组织全庭干警齐动手,及时向老人的五个子女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通知五个子女到庭问明案情。五个子女到庭后,不是相互指责就是埋怨老人偏心。陈庭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分别向老人的五个子女宣讲婚姻法相关法律知识,并以中华传统美德、家庭伦理观、感动中国感人事迹对他们进行说服教育,并对态度强硬的四儿进行批评。了解到五个子女的内心想法和实际困难后,陈庭长决定在老人和子女之间、五个子女之间搭起沟通、理解的心灵桥梁,逐步消除他们之间的隔阂。待到调解时机成熟时,陈庭又通知该村调解委员会成员、乡镇派驻的包村干部到庭参与调解。在调解时,他始终坚持公心,做到不偏不倚;施以恒心,做到不厌其烦;报以爱心,做到推心置腹。法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融情于法的说教工作终于唤起双方的父子之情、兄弟手足之情。五个子女纷纷表示愿意承担赡养父亲的责任,对老人的赡养达成了一致协议,老人对四子房产赠与也撤回起诉。

    加强管理重监督

    陈远林同志在工作中,始终以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保证法庭工作的有序开展,并用自己的言行做好执行制度的表率,号召干警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并相互监督,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在外部监督方面设置审务公开栏,将全庭人员照片、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及审判制度纪律、每个案件的审判进程等公布上墙。设立举报投诉箱和公布举报电话,从有关部门、街道和村组聘请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司法廉政监督员,主动接受当事人和其他群众的监督。此外,还不定期走访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建义,了解法庭的廉洁自律和公正执法情况,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科学的监督措施,全庭呈现零投诉的良好态势。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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