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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情夫”来见面 丈夫伤人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1-06-30 09:05: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赖见兴)   妻子“情夫”要求见面,丈夫一怒之下持刀将其砍伤。6月28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上海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二个月。

    从2009年年底开始,被告人刘上海即怀疑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2010年10月29日,被告人刘上海发现妻子手机中有他人发来的暧昧短信,遂将手机控制在自己手中。10月30日,对方又发来数条要求见面的短信,刘上海未予理会。10月31日早上7时许,对方又发来短信要求见面,并称自己已经来了。被告人刘上海用妻子的手机回短信告知不在本地,叫对方回去,但对方不信而继续要求见面,并于当日上午11时许来到刘上海住处。刘上海见对方公然来到自己家,气急之下用菜刀将对方砍伤。随后,刘上海见对方流了很多血,就叫人帮其包扎,并骑摩托车送去医院治疗,之后又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赔偿了对方2.4万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上海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刘上海犯罪以后投案自首,积极抢救被害人并赔偿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同时,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对引发本案负有责任,被告人刘上海系初犯、激愤犯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该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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