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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欲逃债务 法官反规避执行
发布时间:2011-07-01 10:43: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涛 陈远林)
近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通过假离婚规避执行案件。
2008年4月,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经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阳小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东等四人经济损失9万元,阳小平的哥哥阳万山对此承担保证责任。调解协议达成后,阳小平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而阳万山仅代阳小平赔偿了原告人李东等人经济损失2万元,剩余债务一直没有履行。2010年9月,汉江中院将该案指定仙桃法院执行。 仙桃法院执行法官即通过银行、房产等部门,对被执行人阳万山的财产状况进行了细致调查,但均未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一度陷入困境。当年12月,申请执行人李东向法院反映,被执行人阳万山为逃避执行,在离婚时将财产全部给了妻子王萍。执行法官据此立即对阳万山与王萍离婚情况进行调查,发现二人于2008年10月协议离婚,在协议中将共同财产全部给了王萍,而所负债务则由阳万山全部负担。调查还发现,二人离婚后仍在一起共同生活。法官据此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规避执行案件,遂依法裁定追加王萍为被执行人,对其名下银行存款7万元予以冻结,并在驳回了其异议后将款项划到了法院账户。 近日,申请执行人李东等四人领取了该笔执行款。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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