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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专吃窝边草 盗窃熟人两获刑
发布时间:2011-07-01 15:49:3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奎 胡纯)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而女孩梁晓却专对自己熟悉的人下手,为此两次获刑。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梁晓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07年11月18日中午,被告人梁晓到同村邻居韩小梅家串门,盗得韩小梅儿媳妇张小芳家的钥匙,并乘张小芳家无人之机,开门进入其家中,盗得张小芳黄金项链、黄金手链各1条,经鉴定价值人民币7720元。案发后,被告人梁晓退还了赃物并自愿认罪,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00元。被告人梁晓本应记住教训,改过自新,可是她又打起了身边同事的主意。2011年1月至3月间,被告人梁晓利用事先配好的同事刘芳芳家里的钥匙,先后3次到被害人刘芳芳家中实施盗窃,共盗得人民币950元和价值人民币1469元金戒指1枚,所盗款物合计人民币2419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盗窃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梁晓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梁晓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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