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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法院向当事人发放交通事故案件小额速裁便民卡
发布时间:2011-07-05 15:28:4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中华)   为了使诉讼群众更好地了解和接受小额速裁程序,破解目前当事人选择小额速裁程序率低的难题,进一步推进小额速裁试点工作,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制作了“交通事故案件小额速裁便民卡”,由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发放。

    小额速裁是根据现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积极探索改革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一种新形式,广大市民对其还没有比较清晰的认识。丰台法院专门审理交通事故类案件的民五庭特意制作了“交通事故案件小额速裁便民卡”,用“争议金额不足5万元、一个月内审结、诉讼费减半、一审终审”四句话概括出小额速裁程序经济、高效、快捷、便民的核心特点,并交给丰台区交通支队,由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第一时间向事故当事人发放,扩大小额速裁的社会影响力,引导诉讼群众积极选择适用小额速裁。

    据了解,以往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时,按相关程序,通常要花费至少3个月的时间才有结果。如果当事人在诉讼中选择适用小额速裁,就意味着在解决案件时又多了一种选择:首先在时间上大为缩短,答辩期不超过7天,审理期限为1个月,不得延长审限,并且在程序上是一裁终局,不再上诉。而在诉讼费方面,也只是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的标准减半收取。相对于我国现行司法实践中所实行的简易程序,小额速裁更加简易、快捷、方便。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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