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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坟烧纸祭父亲 失火毁林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07-08 09:28: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曹霞)
上坟烧纸祭奠父亲,引发森林火灾,毁林28.3公顷。近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吴小妹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1年3月26日上午,被告人吴小妹到父亲坟前烧纸祭祀,不慎引发森林大火,吴小妹虽尽力扑救,仍无法控制火势,后在闻迅赶来的群众奋力扑救下将火扑灭。此次火灾烧毁有林地面积25.44公顷、未成林林地2.86公顷,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1730.9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小妹的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且庭审中自愿认罪,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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