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网友上门提亲不顺 偷走恋人8000元获刑二年
发布时间:2011-07-11 10:43:2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林向东 钟宜华)   男女网恋到了论婚嫁地步,上女友家谈订婚事宜不顺,男子偷走女网友8000元及手机一部。7月8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东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被告人刘东系山西省静乐县人,于2010年4月在南昌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杨某(女),两人顿生好感通过网络谈起了恋爱,到了谈婚论嫁地步。2011年5月初,被告人刘东随杨某赶到江西省宜丰县杨某家谈订婚事宜,因女友家提出一笔数额不小的礼金,被告人刘东拿不出来,为此刘东、杨某产生矛盾,之前刘东的手机又被偷窃,心情烦躁。5月13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刘东趁杨某熟睡之机,偷得其现金8000元及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493元)后,连夜打的逃往南昌、景德镇、吉安等地挥霍。5月14日,刘东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查获赃款2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