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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岳母家撑腰“报仇” 女婿酒后打伤村干部
作者:江正春 发布时间:2011-07-12 13:09:39
蔡水因怀疑村干部欺负其岳母家,酒后窜至村委会办公室寻衅滋事,伤害村干部,检察机关以蔡水犯寻衅滋事罪将其公诉至北京市房山法院。
2010年10月的一天,蔡水在其岳母家饮酒后,听岳母诉说苦水,称村干部欺负家里没人。蔡水遂借着酒劲起身直奔村委会。他闯进村书记办公室,用玻璃杯将正在村书记办公室内的刘某手指打伤,又将村支书左腿踢伤,并将村委会公室屋门砸坏、将停放在村委会院门外的轿车左前门踹坏。 法院审理认为,蔡水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最终,蔡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来源:
北京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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