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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中院创新形式推进“群众观点大讨论”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1-07-12 16:51: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涛)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在“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创新学习形式,确保干警全员参与,扎扎实实取得效果。
召开党组中心组、支部会议集中学习,确保人人参与。要求党组中心组学习及各党支部会增加“群众观点大讨论”的学习内容,党组成员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编入各个支部,带头参加学习,并要求个人有学习笔记,单位有学习记录。从院领导到普通干警,确保人人参与学习,人人得到教育提高。 结合“三新”学习夜校的学习,重点突出“群众观点大讨论”的学习内容。借每周一晚的“三新”学习夜校,将“群众观点大讨论”要求的学习内容作为授课重点。院领导作“群众观点大讨论”动员讲话,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群众观点大讨论”实施方案,深刻领会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对法院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践行群众观点、坚持司法为民的自觉性。 利用“大读书”活动平台,采用“院长荐书”的形式组织学习。将“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推荐阅读书籍购买后,以“院长荐书”的形式推荐给干警阅读,要求干警利用工作间歇和休息时间认真学习领会,做好读书笔记,并结合各自岗位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开展读书心得交流会,优秀读书心得评比、汇编等活动,使干警全面掌握、深刻领会党的群众观点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筑牢坚持司法为民的理论和思想基础。 将“群众观点大讨论”学习内容纳入晋职晋级考核范围。创新干部选拨任用形式,将“群众观点大讨论”的学习内容纳入法官晋职晋级考核范围,不仅考核拟任干警对“群众观点大讨论”学习内容的掌握,并且要求在全院干警大会上结合“群众观点大讨论”的意义及对本职工作的要求进行演讲,使每名干警将学习作为一种自觉行为,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司法为民思想,从而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践行“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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