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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大巴未锁车窗 少年顺手牵羊获刑八月
发布时间:2011-07-14 11:01: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沁芳)
17岁少年徐志勇晚上在火车站附近闲逛,发现停在宾馆门口的外地旅游大巴车窗未锁,遂爬进车内将游客在景点购买的玉镯、香烟等窃为已有。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了该起盗窃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徐志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4月1日晚,被告人徐志勇窜至进贤县老火车站龙都宾馆附近,看见无锡市锦江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老年人旅游团队下的一部苏B36006的大客车停放在该宾馆门口。于是被告人徐志勇将该客车驾驶室车窗打开并进入车内,将薛亚玲、郭爱英等人在旅游景点购买的玉镯、银手镯、香烟等物及司机邓元金的两条南京香烟、一条半苏烟盗走。经进贤县价格认证中收鉴定,被盗物品价值2550元。被告人作案后被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志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255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在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应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又系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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