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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办挂失再“支钱” 女孩盗窃有“高招”
发布时间:2011-07-14 14:43: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马占)   面对同事设有密码的银行卡,九零后女孩陈微想出了“高招”,她先是盗取同事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后用该身份证为该银行卡办理了挂失和补卡手续,并在补办的银行卡里盗取现金。近日,河北省大城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

    陈微与臧娟同为某宾馆的服务员。在平时的交往中,陈微得知臧娟的银行卡中存有不少钱。2010年7月20日,陈微在臧娟的宿舍盗走其银行卡和身份证,当日在银行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并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走现金2400元。

    案发后,陈微家属主动退还臧娟被盗款。法院审理后依法以盗窃罪判处陈微拘役四个月,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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