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夫欠劳务报酬外出 妻子到庭担保还款
发布时间:2011-07-15 09:40:41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曹霞 齐军仕)
近日,安徽省泾县法院在审理一起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孙黄的妻子翟建芳主动到庭为另一被告叶世全提供担保,从而与原告余有祥达成了偿还劳务报酬的协议。
泾县泾川镇高村村民孙黄与浙江商人叶世全在枞阳合伙经营家具商场,2010年7月至9月,原告余有祥为二被告家具商场装潢。2010年12月23日,经核算,被告尚欠原告劳务报酬46000元,被告承诺2010年年底前付20000元,余款2011年5月底前付清。现被告已逾期未给付劳务报酬款,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归还劳务报酬款46000元。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得知,孙黄早已外出,具体地址不详。后被告孙黄的妻子翟建芳与被告叶世全一同到庭。被告叶世全表示,所欠4.6万元,一次性归有点困难,其表示愿意先首付1万元,余下款项作分期还款计划。翟建芳也表示其愿意为丈夫的分期还款计划提供担保。原告余有祥对二人的意见表示同意,并自愿放弃4千元劳务报酬的诉讼请求。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告余有祥、被告叶世全、担保人翟建芳三方共同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叶世全于2011年7月8日给付原告劳务报酬1万元,2011年9月15日前给付原告劳务报酬1万元,2011年10月15日前给付原告劳务报酬1万元,2011年11月15日前给付原告劳务报酬1.2万元;原告放弃4000元劳务报酬的诉讼请求;担保人翟建芳对上述还款计划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责任编辑:
朴冬雪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