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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生女后父离家不归 母亲讨要抚养权获准
发布时间:2011-07-15 09:56: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夏燕)   男子和女友同居后生下一女,后因双方争吵不断,离家一直未归,女友则向法院起诉讨要女儿的抚养权。2011年7月15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一审缺席判决原告温小芳与被告肖军华非婚生女孩由原告温小芳抚养。

    温小芳和肖军华于2005年上半年相识后自由恋爱,2006年5月同居生活,同年12月7日(农历10月17日)生育一女孩。2008年5月,温小芳与肖军华被告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先后离家外出。此后,肖军华与温小芳及家人没有联系,至今下落不明。女儿出生后一直由温小芳抚养,2010年6月后一直在肖军华家里生活。2011年3月,温小芳向法院起诉要求女儿由其抚养。

    法院审理后认为,鉴于被告肖军华下落不明,原告温小芳诉求抚养与被告肖军华非婚生女孩,依法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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