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欣)
近年来,农民工返乡打工势头强劲,很多外地企业招不到工人,甚至出现了“民工荒”。一些不法商人看准了这个商机,打起了假借为企业“招工”之名,骗取企业宣传费、广告费等的主意。近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汤勇、张建国因合同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1年春节期间,被告人汤勇、张建国看到新闻媒体报道,民工返乡打工大潮开始,温州、苏州等一些企业已经出现了“民工荒”,这些企业急需用人,并发出了各种招工信息。二被告人看准了这个“商机”,但不走正道。被告人汤勇、张建国共谋,为骗取钱财,伪造工商营业执照、职业中介许可证及印章,以睢宁县鸿泰劳务有限公司名义,向外地企业发函,并分别化名唐辉、张皓,先后与丹阳市中鑫制衣有限公司、浙江世导服饰有限公司、吴江盛江针织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市弘业服装有限公司、南京埃伦嘉友谊服装有限公司、江苏富美龙针织制衣等21家公司签订招工委托书,以预收广告宣传费等名义,骗取上述企业资金共计85000元,给睢宁对外招商形象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睢宁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汤勇、张建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利用经济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汤勇、张建国系共同故意犯罪,应当对共同犯罪结果承担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