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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自考生杀无辜少年勒索15万 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11-07-22 13:46:5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常鸣)   山东聊城30岁的连勇,因事业感情不顺利将一素不相识的11岁男孩杀死,埋尸后又向男孩家人勒索15万元。今天(7月21日)上午,连勇因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被北京市一中院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现年30岁的连勇从山东老家来到北京,考取了北大的自考本科学位。后因被女友抛弃、创业失败、司法考试落榜等一系列打击让其感到挫败。2010年11月14日中午,连勇到北京市昌平区的一个村子里找房子住,被正在奔跑玩闹的小华(化名)撞了一下,他便骗小华说有两只小乌龟要送给他。将其骗到自己的暂住地后,先是打了小华几个嘴巴,残忍地将小华勒死,随后将尸体装进一只黑色箱子,在第二天早上将小华尸体埋掉。随后,连勇用手机向小华家人勒索15万元。

    法院认为,连勇因不能正确处理本人生活中遇到的挫折,无端迁怒于他人,故意非法剥夺年仅11岁的小华的生命,致人死亡,后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小华亲属勒索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遂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连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连勇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对连勇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民事赔偿方面,法院判决连勇赔偿小华家人经济损失60余万元。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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