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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冒林业局副局长诈骗离异女10余万获刑
发布时间:2011-08-01 09:41: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涂绪勇 林晓春)   一无业男子谎称自己是林业局副局长,不但骗取了离异女子李某的感情,还将李某的银行存款10余万元悉数骗光。7月28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幼清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9年底,41岁的离异女子李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无业男子黄幼清,黄幼清自称是铜鼓县林业局副局长,现年45岁,与妻子多年前就离婚。此后,黄幼清多次邀请李某吃饭、唱歌,并表示愿意与李某“交朋友”,但李某对黄幼清的真实身份不敢确定。

    为了让李某信任自己,2010年1月3日和1月5日,黄幼清带上李某到铜鼓县大槽口两次拦截从事木材非法运输的刘平的小汽车,谎称自己是林业工作人员,要检查刘平的木材放行证。因为之前黄幼清就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刘平一直在从事木材非法运输,断定刘平不断声张、反抗,所以在刘平偷偷塞给其几包烟请求 “关照”时,黄幼清佯装检查后将刘平的车辆放行。从此,两人同居在一起,黄幼清每周一至周五准时“上下班”,李某对黄幼清的身份深信不疑。

    2010年2月3日,黄幼清声称能帮李某的女儿安排工作,但需要送礼打点,李某当天从银行取出2.4万元交给黄幼清。随后几天,黄幼清称还能搞到一个工作指标,问李某需不需要,但是需要4万元保证金。正待业在家的李某一听此事,高兴的将4万元交与黄幼清,并对自己离异后还能找到一个如此中意的“男朋友”深感欣慰。接下来,黄幼清告诉李某,安排工作和再弄一个工作指标的事情正委托相关人员在办理,要李某耐心等待。2010年2月11日,黄幼清谎称可以弄到铜鼓县三都工业园的土地,要和李某合伙经营一个工厂,李某想都没多想又交给黄幼清4万元。

    2010年6月3日早,李某又一次追问黄幼清为女儿安排工作一事。黄幼清称“上班”后就会到相关部门去过问此事的安排进度。中午,回到家的黄幼清称李某女儿上班的事马上就会办妥,要李某和李某女儿再耐心等待几天。同时,黄幼清告诉李某,他有个朋友想和他合伙办驾校,黄幼清称自己是公务员,不方便以自己的身份去办驾校,建议李某以股东身份和他的朋友合伙办一个驾校,以要先交定金为由,将李某仅剩的3000元骗走。自这一天后,黄幼清消失的无影无踪,李某打其电话被告知关机。感到不妙的李某赶紧到铜鼓县林业公安局询问,这才得知林业公安局根本没有此人。李某赶紧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2010年底,黄幼清被抓捕归案,所骗钱财已被黄幼清挥霍一空。事后查明,黄幼清根本没有能力为李某女儿安排工作,弄工作指标、合伙办工厂、办驾校之事均是子虚乌有。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幼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107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于黄幼清诈骗他人财物无法返还,可适当增加刑罚量。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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