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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法院为诉前调解案件开辟立审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1-08-02 15:07: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秀芝)
7月27日,王先生在开庭传票的送达回证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15天后,他与妻子李女士的离婚纠纷将由顺义法院民一庭开庭审理。
一周之前,李女士将王先生起诉至顺义法院要求离婚,立案法官了解基本案情后,建议李女士先走诉前调解程序,征得其同意后,便将所有的立案材料转交该院立案庭诉前调解组,调解员郭喜文拿到案件后立刻给王先生打电话询问其对于诉前调解的态度,在获得其肯定态度后,郭喜文通知双方27日同时到法院进行一次面对面的调解。 27日上午9点,王先生和李女士准时出现在顺义法院宽敞明亮的诉前调解室里,郭喜文对二人做了长达两个小时的调解工作,但终因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诉前调解失败。此时,立案庭法官助理小张拿出一张当事人准确送达地址确认书交由王先生和李女士填写,并将李女士提交的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等送达王先生,在给王先生预留充足的答辩期后,小张在开庭传票上填了15天后的一个周四作为开庭时间并现场向二人进行了相关诉讼材料的送达。 若按照一般的诉前调解——立案——转交审判庭——送达的程序,李女士与王先生的这起离婚纠纷可能在一个月内都无法被安排开庭,但是顺义法院为诉前调解未果案件开通的立案审判绿色通道至少能为当事人平均节省20天至30天的诉讼时间。 顺义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始于去年8月5日。一年来,经过诉前调解员的努力大量的民事、执行案件得以在诉前化解,便利了当事人解决矛盾,减轻了审判庭审判压力。但同时,该院也发现,对于那些在诉前调解未成的案件,诉前调解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如果仍然按照一般案件的立案审理程序进入诉讼,不仅浪费了这些工作量,而且也容易使业务庭重复进行通知当事人、送达等事务性劳动,这些弊端源于诉前调解与立审程序缺乏畅通衔接途径。 为此,该院立案庭诉前调解组与各民事审判庭协商,设立了诉前调解案件快速转审程序,即各民事审判庭确定专门审判组在固定开庭时间和固定开庭地点审理诉前调解未成案件,对于这些案件,诉前调解组在现场调解未果且当事人坚持要求立案的情况下,调解员即刻将全部卷宗材料移交立案,现场向原被告双方送达诉讼文书及开庭传票,当事人只需在确定的开庭时间参加庭审即可,无需再多次往返法院。与此同时,诉前调解组将包括起诉书、当事人地址确认书、证据材料、调解笔录、送达回证等材料的卷宗移交审判庭,免去了审判人员的送达工作,节约了审判资源。 该绿色通道开通以来,该院已通过此程序将40余件诉前调解未果案件移送到了相应的审判庭,获得当事人的认可,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审判庭的审判压力。快速转审真正实现了诉前调解案件调审程序无缝衔接,是该院加强诉前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积极意义:一是充分利用了诉前调解前期的工作成果,尊重了诉前调解员的劳动;二是减少了审判庭查找当事人、送达等工作量,节省了审判资源;三是减少当事人往返法院的诉累,缩短当事人参加诉讼的时间,便利当事人诉讼。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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