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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参与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2011-08-03 10:01:2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董正远)
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从年初推出五项措施,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努力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这五项措施为:充分运用刑罚手段狠抓大要案件的审理,通过依法快审快判,公开审判,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立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观念,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理事关当地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各类民商事案件;通过行政审理,既要对合法行为依法维持,又要对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工作中作出的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纠正,促进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管理水平,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采取公告执行、悬赏执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手段,穷尽一切合法的执行措施,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树立“信访无小事”的思想,尽最大努力说服上访群众服判息诉,创造稳定的社会秩序。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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