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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三天后反悔 男子用预留钥匙盗回获刑一年半
发布时间:2011-08-05 10:25: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江正春)   二十岁的小伙杨子年前将自己的凌志小轿车卖给了阿军。卖车三日就觉后悔,又不想退还卖车款,于是与干姐姐橘子经预谋后,用预留的车钥匙将车盗回。北京市房山法院以杨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杨子十分喜爱自己的凌志小轿车,由于父母管的严,自己又没有正式工作,手头经常吃紧。为了缓解经济紧张局面,杨子忍痛割爱,将凌志轿车卖给了阿军。卖车后,杨子每日饭吃不好、觉睡不香,十分后悔将车卖掉。想与阿军商议将车退还给自己,卖车所得价款日后再还,又怕阿军不同意。想来想去,决定找来干姐姐橘子商议。二人合计后,决定由橘子使用“美人计”将阿军引开,杨子使用预留的车钥匙将车开走。卖车后第四日,二人发现阿军在某百货商场门口,橘子随即上前与阿军搭讪,借机陪阿军购物将其骗至商场内。杨子见机不可失,即用预留车钥匙将车开回了住处。无奈阿军起疑,找到杨子住处,发现了被盗走的凌志轿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子已将凌志轿车出售给阿军,轿车已归阿军所有,其将售出轿车盗回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处杨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并责令杨子退还阿军全部购车款。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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