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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法院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2011-08-05 16:31: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金蕾)
近年来,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民生司法理念,把群众路线、群众立场、群众工作方法融入到日常审判工作中,确保法院工作得民心、顺民意,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
增进群众感情,以人民法庭为依托,建立民事纠纷调处中心,组织法官深入村居、企业、社区了解社情民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拉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坚持“无假日工作制度”,在立案、开庭的时间安排上充分尊重群众需求,确保司法服务“全天候零距离”。 培养亲民作风,制定《法官行为细节提示》、《法官工作忌语》,从细节和“小事”上规范法官行为,让群众在诉讼中切实感受到尊严、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坚持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制度,耐心细致地疏导情绪,真心实意地释疑解惑,通过亲情接访、文明执法,增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认同。 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安排年轻法官到法庭和信访部门锻炼,了解基层生活,掌握与群众打交道的本领。在审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民间纠纷时,邀请社会阅历丰富的基层人员参与案件调解,帮助法官提升与群众沟通的能力。 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公开院长信箱、监督电话,在立案时随案送达征求意见表,接受群众对审判质量、工作作风的实时监督。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开展回访案件当事人活动,及时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健全制度、改进工作的依据。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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