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膝下三子相推诿 79岁老翁上公堂
发布时间:2011-08-09 09:31:5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玉珍 刘苏华)   认为父亲分家不公,79岁老翁的三个儿子相互推诿赡养老人的义务。2011年8月8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该起赡养纠纷案。

    经审理查明,张先文今年79岁,生有三个儿子五个女儿。老人认为大儿子身患多种疾病,五个女儿没有分得自己的财产,便要求其他两个有经济能力的儿子尽赡养义务。二儿子、三儿子辩称,分家的时候,大儿子得到的财产最多,理应由大儿子赡养老人。

    办案法官对二被告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又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去感化,将心比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在赡养老人问题上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三兄弟每年出资1200元,稻谷600斤给老人。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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