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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修身 塑造清廉法官形象
作者:严新鹏 发布时间:2011-08-11 08:56:17
人民法官作为执法为民的践行者、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公正廉洁执法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塑造清廉法官形象,“以德修身”是根本路径。人民法官“以德修身”,应加强三个方面的修养:
一是汲取营养,笃学育德 学习知识可以培养优良的道德品质。学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人的修养品味,它能使我们开阔眼界、怡情养性、充实精神、丰富智慧,使我们加深对人生的理解和思考,远离低级趣味,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要学以励志,坚定理想信念。法官要加强政治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坚持党性原则,坚定政治信仰,牢记宗旨,服务人民。要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清清白白做官,正正派派做人,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 二要学以尚德,培养高尚情操。道德品行是人的立身之本,更是法官的为官之要。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懂得明是非、知善恶、讲廉耻,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保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培养高雅向上的情趣爱好,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 三要学以增智,提升能力素质。当今社会发展迅速,昨天的理论未必能指导今天的现实,今天的经验也未必能解决明天的问题。如果不学习,或者学习与实践脱节,必将造成本领恐慌、知识恐慌。成为学习型法官,必须做到“真学、善思、会用”。真学,就是认真学习,发奋学习,厚积薄发。善思,就是善于思考,注意总结。会用,就是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二是脚踏实地,实干砺德 细节决定成败,成功来源实干。实干就是脚踏实地、扎实服务,做有利于党和人民群众的好事,做有益于社会发展的实事,做促进工作的具体事。干事体现了一种责任,干成事体现了一种能力。评价一个法官,除了德的表现以外,主要看他肯不肯干事,能不能干成事。 一要入情为民,服好务。现代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类矛盾相互交织,对人民司法服务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坚持群众路线,是人民法院推进司法服务的一个重要法宝。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应积极贴近群众,充分依靠群众,热心服务群众,处处体现出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的服务意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执法办案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要取信于民,办铁案。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我们办理每一件案件,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头顶法律、眼观百姓、心怀良知,慎重办好每一个案件,力争做到办精品案,办成铁案,取信于民,取悦于民。 三要担当利民,止纷争。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每一名法官必须遇到矛盾不回避,遇到困难不妥协,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化解各类社会矛盾,释法析理,定纷止争,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应有的力量。 三是提升境界,公廉修德 “公生明、廉生威”,公正清廉,是从古到今老百姓对官场的基本要求,是我们党员干部的为官之本、用权之绳,为政之德。廉洁就是公信力,廉洁就是凝聚力,廉洁就是战斗力。当前,裁判不公,司法不廉,一直成为影响司法公正和法院、法官形象的社会焦点。在人民群众的普遍观念里,没有司法廉洁,就没有司法公正可言。加强廉政修养,以廉养德,塑造清廉的法官形象,是每个法官必须认真重视和解决的一个问题。 一是品格上要高风亮节。首先要有敬畏之心。敬畏法纪,敬畏民意,敬畏口碑。其次要有正义之气,为人要光明磊落,正直向上,顾全大局,坚守真理。再次,要有淡泊之怀。“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要保持普通人的平常心态,得之坦然,失之淡然,争之必然,顺其自然。始终把心思精力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上,充实自我,体现价值。 二是处世上要宽以待人。善于处世的基本要求就是注重团结、善于团结、能够团结。没有宽阔胸怀的人很难与同志相处,如果每个人都有了宽阔的胸怀,单位里就有了共同的心声,就有了和谐向上的基础。 三是生活上要清心寡欲。制欲是立德修身的重要途径。要定准欲望的坐标,提升欲望的境界,面对囊中羞涩要昂首做人,面对物欲诱惑要等闲视之,面对美色陷阱要不越雷池半步。每个人在社会环境条件下,都有一定的私欲,但私欲应该有底线,欲望的萌芽、膨胀、减退、消失,靠的是理智,而理智又靠高尚道德和保持清醒,保持清醒最重要。 四是情趣上要健康向上。情趣看起来是生活小节,但小节不小。小节是一个人品德修养的“试金石”,小节影响大德,小节折射形象,小节决定命运。培养高尚情趣,就是要严守生活小节,提升情趣品味。 法官只有一辈子坚持修德以修身,磨砺德才兼备的良好素质,外化于形,内化于心,才能领悟“为谁掌权、为谁用权、为谁服务、怎样服务”的重大理论和付诸实践的问题,才能使自己成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法官。 (作者单位:湖北省汉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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