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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讼社区是人民法院应对社会转型的司法嬗变
作者: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1-08-15 16:48:45


    据报道,7月13日,一则振奋人心的消息在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传开: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对厦门法院“无讼社区”建设工作作出批示,高度肯定了“无讼社区”建设的经验,并指出“这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面”,要求在全省宣传推广。随即,福建省委副书记月、纪委书记陈文清指出:“创建‘无讼社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体现。”

    打造无讼社区有利于减轻人民法院的收案压力,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局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交易的繁荣,大量的矛盾以诉讼形式涌入法院。尤其是在当下社会剧烈转型的中国,随着人民法院启动降低诉讼费改革的后续发酵,诉讼门槛的降低,许多的社会矛盾以诉讼形式进入司法的控制轨道。但是案件数连年的大幅度增长给人民法院带来了巨大的办案压力,因为人员并未随着案件而同步大幅度增长必然会提高办案法官的人均办案数进而影响其身心健康,也容易对案件质量造成冲击。打造无讼社区显然有利于从源头上纠纷源和收案数,缓解人民法院的收案压力。

    探索无讼社区有利于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充分高效化解社会矛盾。无讼社区并非把社会矛盾都往外推,而是根据分工理论,通过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根据案件的不同性质分门别类地化解。很多社区矛盾,邻里纠纷等可能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不仅效果更好,而且成本更低。而无讼社区就是要通过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和层层过滤等形式将那些不适宜诉讼的案件通过纠纷替代性化解机制以充分吸收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稳定。

    建设无讼社区有利于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诉讼本身不是目的,我们是要通过诉讼解决纠纷,钝化社会矛盾。诉讼更深层次的价值在于通过总结诉讼规律,查找社会的矛盾源和问题点,进而通过社会管理方法的改进和机制的创新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其进入诉讼前便有效控制。这才是打造无讼社区的战略价值和深层目的。解决纠纷、钝化社会矛盾固然重要,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社会矛盾更紧迫,因为这不仅有利于从根本上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让民众安居乐业,也大大减轻了司法系统的有效负荷,为司法瘦身。

    因此,打造无讼社区不仅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客观需要,也是人民法院创新社会管理的生动实践和有益探索,更是人民法院应对社会转型的司法嬗变。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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