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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相争赡养难定 法官巧调期颐安心
发布时间:2011-08-16 09:39: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朱再云)   近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姜畲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百岁老人的赡养纠纷。

    李老娭毑生于1910年7月23日,因子女之间产生矛盾而导致老人的赡养出现纠纷。法庭考虑到事情的特殊性:老人已满百岁,所生子女也到了花甲甚至古稀之年;又考虑到当事人之间的同胞关系,若直接立案进行审理,势必更加激化老人子女之间的矛盾,从而不利于老人老有所养。庭长立即联系村组干部,了解老人及子女的具体情况后决定上门调解。

    办案法官牺牲周末休息时间,与村组干部一起,组织老人的子女到当地村委会进行调解。通过对李老娭毑的子女们及孙辈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三个多小时坚持不懈的工作后,老人的子女们终于达成协议,由三个女儿负责赡养李老娭毑。村组干部也表示由村上每年支付1200元养老金给李老娭毑,法庭也提出每年支付老人500元慰问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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