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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信服的好法官
——记重庆涪陵区法院珍溪人民法庭庭长陈兴亮
作者:廖文菡   发布时间:2011-08-17 14:40:43


    他,扎根基层法庭17年,倾情服务农村老百姓,定纷止争,宣传法制,一路风雨一路情。

    他,好学不倦,刻苦专研,一边优质高效地完成办案任务,一边潜心钻研业务知识,是新时期的学习型法官。

    他,累计办结案件近千件,连续两年结案率达99%,调撤率达77%,连续五年所办案件无二审改判、无发回重审,无因工作失误引起矛盾激化。

    2008年,他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审判业务标兵”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被中共涪陵区委、涪陵区人民政府评为2007-2009年度“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2008、2009年连续两年被本院评为年度先进个人。他,就是涪陵区人民法院珍溪人民法庭庭长陈兴亮。

    初见陈兴亮,似乎看不出他是一位法官:清瘦的面庞,可亲的笑容,温柔的话语。但仔细端详,他身穿法院工作服,胸前佩戴的法微熠熠生辉,一言一行中都透着刚正之气。怀着一份崇敬之情,笔者开始了对他的采访。

一篮土鸡蛋的情谊

    1993年,怀揣着对法律事业的浓厚兴趣和无限憧憬,陈兴亮毅然放弃教师职业,来到涪陵区法院珍溪人民法庭,从此便开始了长达17年的法官生涯。十七年里,他坚守着对法律事业的执着与热爱,默默无闻,勤奋工作,收获了农村老百姓的信任和期待,成为了深受当地群众爱戴的好法官。

    有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陈兴亮至今记忆犹新。珍溪镇某村村民何某乘坐一辆无牌无证的三轮车去镇上赶场,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导致左锁骨骨折、颅脑外伤等多处损伤。因达不成赔偿协议,何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起初,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很大。看到这种情形,陈兴亮没有急于开庭,而是在庭前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明理析法,消除双方的隔阂,最终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营养费等各种损失3万多元,公正圆满地化解了矛盾纠纷。收到判决书后第二天,虽然还未拿到赔偿金,年过六旬的何某心存感激,一大早就步行来到珍溪法庭给陈兴亮送来了一篮土鸡蛋表示感谢。“陈法官,谢谢你帮我讨回了医疗费,你真是好人啊!”陈兴亮婉言拒绝了何某的“馈赠”,并将其送至车站。回到法庭,陈兴亮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一种使命感和责任感油然而生。

巡回审判 用心调解促和谐

    长年扎根基层的陈兴亮在审判工作中摸索出了一套调解经验:首先是查清事实,划清责任,然后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明确法律及现实中的利害关系。经过他耐心细致的调解,许多夫妻反目者破镜重圆,许多婆媳不和者重归于好,许多邻里结怨者握手言和。他说,老百姓虽然不懂法,但是他们心中却有一杆明理的秤。

    每次巡回审判,陈兴亮总是因案施策,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2009年6月,陈兴亮和同事来到百胜镇紫竹村巡回审理一起涉及十几户村民的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纠纷缘于村里修建公路需占用一方的土地,并以交换土地的方式对其进行补偿。然而,公路修好后,承认交换土地一方反悔,拒绝对被占地一方进行补偿。百胜镇司法所及村社多次出面调解,纠纷始终无法化解。

    受理该案后,陈兴亮决定上门开展巡回审判,既便利群众诉讼,又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他们早上6点便驱车出发,因天下大雨,道路泥泞,不得不在中途步行前往。当到达庭审地点时已近中午,来不及休息片刻,他们便立即准备开庭。法官来到乡村院坝开庭审案引来了很多村民看“稀奇”。简陋的村办公室被围得密不透风,人们都似懂非懂地屏息凝听着陈兴亮口中的每一句法言法语。

    开庭审理完毕,陈兴亮了解到原告几年来的损失确实存在,但他却无任何书面协议和证据。要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最好的方法便是调解结案。于是,顾不上休息和吃饭,便趁热打铁做起了调解工作。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在陈兴亮的耐心调解下,被告方渐渐明了理,服了气,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共同赔偿原告损失。但有一名被告就是犟得出奇,任凭陈兴亮怎么劝说,为了两三百元的赔偿费始终不愿意赔偿。旁观的村民们看在眼里,明在心里,也帮着陈兴亮劝解这位被告。“陈法官这么远来给你们解决问题,4点多了还没吃中饭,好辛苦哦!你好意思不嘛?”“算了嘛,是你自己反悔,该赔就赔嘛,要讲道理撒!”相亲邻里三言两语的劝解效果立竿见影,原先不依不饶的被告终于答应赔偿原告损失。最终,10名被告当场赔偿兑现。

新时期的学习型法官

    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应当始终保持旺盛的求知欲,用现代司法理念和精深的法学理论武装自己,使自己保持最佳的工作状态,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陈兴亮正是这样一位勤奋学习、刻苦专研的学习型法官。当书记员时,他上班认真工作,下班回家后还不忘学习充电,很快就进入了角色,成为了审判人员的得力助手。成为审判员后,他一边超额完成办案任务,一边专心致志地钻研法律专业知识,逐步成长为一名办案“行家里手”。面对疑难案件,他很快就能找到案件的争议焦点,准确地运用法律,作出妥善的处理。连续五年,他所办理的案件无错案,无发回重审,无二审改判,无因工作失误引起矛盾激化。自担任珍溪人民法庭庭长后,不管工作多忙,他也要挤出时间坚持学习,及时掌握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吃透立法精神。此外,平时他还注重总结工作经验,针对审判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撰写调研文章。

    十余载的风雨兼程,尽管岁月的沧桑已爬上了他的额头,可是已过不惑之年的陈兴亮对法律事业的执着、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群众的爱始终没有改变,他无悔于自己的选择。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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