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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通讯线杆造成果园减产 老汉索赔200万
发布时间:2011-08-22 10:19: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冯淼)   认为电信局在果园里架设通讯线杆,影响了自己的生产经营,张老汉将电信局所属的联通公司房山分公司诉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200万元。

    张老汉起诉称自己的父亲生前承包了三亩山地,承包期是五十年,后来自己继承了承包地,在山上栽种了多棵杏树、枣树、核桃树,向游人开放,经营采摘园的业务。2010年11月,被告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在采摘园内架设了五个通讯线杆,三个把线,使原告的种植面积大大减少。张老汉曾经找过被告,但是因为赔偿数额太少,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所以现在张老汉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自己到2048年的经济损失约200万元。

    目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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