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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法院结合实际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发布时间:2011-08-23 09:55: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廖毅)   今年来,为全面贯彻三项重点工作,践行“群众观点”的工作路线,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始终立足辖区实际,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服务辖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强化商事审判与服务企业发展相结合,从源头治理涉企业纠纷,与企业建立长期司法联系点,为企业在应对危机、化解诉讼纠纷等方面提供法律风险评估,维护良好的市场运营秩序。对涉辖区企业的重大、群体性纠纷,多方沟通,及时形成方案,争取短时间内促成双方和解,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针对商事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为有关单位、部门决策和企业规范管理提供参考。

    坚持纠纷调处与构建联动网络相结合,充分发挥各基层组织贴近群众生活、熟悉群众诉求、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作用,以“法官联络员”制度为依托,同时邀请辖区司法所、派出所、社区的工作人员担任司法联动员,联合开展调解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同时,成立各类专门纠纷调处中心,通过设立劳动争议纠纷调处中心、成立保护消费者权益诉调对接办公室,吸收多方力量,构建社会大调解网络。

    延伸审判触角与丰富便民举措相结合,注重审判职能延伸,拓宽便民利民渠道,力争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有效的法律服务。在立案大厅设专人提供立案指导和法律咨询,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百姓诉累;为涉及民工工资、当事人年高体弱或特殊群体的案件设立“绿色通道”,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推进司法惠民工程,对涉困难群体的“三费”案件,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准予减免缓交诉讼费用,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平等享有司法资源。

    深化巡回审判与加强法制宣传相结合,在全院推行巡回审判工作机制。选取涉及婚姻、人身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纠纷、赡养、抚养、扶养、追索劳动报酬等与当事人切身利益相关的及在辖区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进行巡回审判,用通俗易懂的形式以案讲法,积极发挥巡回审判作为普法宣传和了解民意的阵地作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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