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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作品被网站刊登 摄影师诉至法院
发布时间:2011-08-25 10:11: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高翡)
陆某系我国著名摄影师、北京市旅游局摄影记者。近日,因其拍摄的“胡同”系列作品被擅自使用,陆某一纸诉状将中城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目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诉称:几年前,原告拍摄了一组“北京胡同”系列照片,原告对此享有著作权。近日,原告发现,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爱游北京网”(www.iyoubj.com)上擅自使用了原告的摄影作品“雪后胡同——春节”和“夏日胡同”,用于“带你游玩了解老北京的胡同”一文的插图。原告认为,被告作为一家专门的网络经营公司,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原告的作品,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6200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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