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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骗取拆迁补偿款 领刑一年罚五千
发布时间:2011-08-29 16:16: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海港)   被告人贾大民因虚报其被拆迁的房屋面积而多领取拆迁补偿款,近日被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07年12月份被告人贾大民将其购买的三间房屋装修后租给他人使用,该房屋及土地尚未办理产权证。因县城规划需要,此房屋属被拆迁对象。2010年4月该房屋被拆迁时,被告人贾大民为多领取补偿款,向汝南县城市拆迁管理人员虚报了房屋及土地面积。按规定,被告人贾大民应领取补偿款6426元,实际领取28512元,被告人贾大民多领取补偿款22086元。案件审理中,被告人亲属已将多领取的补偿款22086元退出。

    汝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贾大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报房屋面积多领取拆迁补偿费2208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到案后认罪、悔罪,积极退还赃款,可酌定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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