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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里故事多
作者:洪彩云   发布时间:2011-09-02 16:18:19


    今年七月份,我调岗到立案庭。刚接到消息的时候,我的心情还是比较忐忑的,因为进入法院工作已经五年了,但一直在办公室工作。对立案庭的工作职责知之甚少,若是做不来,丢了自己的脸不要紧,主要是怕影响了单位的形象。

    还好我到立案庭工作之后,得到了老同志的热心帮助。到了立案庭之后,庭长段大哥就召集立案庭的全体成员开了个短会,在会上他告诉我院立案庭工作职责是立案审查、信访接待、管理人民陪审员工作、司法统计工作、送达以及一些案件的调查取证,并告诉我要熟悉新案由。我自己利用空闲时间学习了《民事诉讼地域管辖》、《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程序和诉讼时限告知书》、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由规定及适用》,在老同志的手把手的帮助下我的工作逐渐走上了正规,在工作一个月时间里,我已经能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我发现立案庭的工作比较有意义,立案庭是所有案件流入法院的必经通道,在这里许多纠纷都在这里汇集。在这里我也倾听到许多人的故事。下面就讲几个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案件:

    我只要能进家门的钥匙

    在一个阴雨绵绵的早晨,一个大约四十岁左右的妇女来到立案庭大厅,她小心翼翼地问:“法官,我有件事可以咨询一下吗?”我们让她们进到立案庭的沙发上坐下说。她告诉我们她家在勐柳,她的爱人现在在保山监狱里服刑(他被判了无期徒刑),现在带着两个女儿在龙陵打工,家里一直由公公帮照料着。前一段时间还回去过,那时门还可以打开的,但是昨天她们母女三人带着行旅回家的时候发现门打不开了。后来才听邻居说我公公把锁换了,他还私自把她养的一头牛卖了。她让女儿去跟公公要一把钥匙,但是她公公不给,后来自己亲自去要了一次,公公跟她说:“就是为了不让我进家门才换锁的。”公公现在住在弟弟家里。

    我的一个同事问她:“他不让你进家门的原因是什么?”“他怀疑我在外面有相好的,怕我带着人回家去,我一个妇道人家,家里的许多重活不得不请人来帮忙。但他总是怀疑我,许多事情我都只能一个人做,都不敢请人帮忙。”她说她已经请村委会帮忙调解过了,但是她的公公坚持不给他钥匙,让她去哪里告都行。我问:“那你现在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她说:“我就想让他把钥匙给我。”

    我们都同时犯难了,如果她坚持诉讼,是否可以立案呢?现在能够提供的仅有身份证,其他证件都不能提供。而且这种案件最好有基层组织或者由司法所解决可能会取得更好的效果,不然可能会激化家庭矛盾。于是我告诉她:“你最好再去跟他沟通一下,反正都是一家人,你来法院告他,他可能会更气愤,你们的矛盾肯能会更激化。你最好回去让村里比较有权威的人,比如你们村长去劝一下他,还有你也要跟他好好沟通,让他定下心来,解开他对你的误会,这样你们的矛盾才能彻底解决,不然即使你取到了钥匙,问题还是没有解决,不是么?”她说:“那好吧,我就再回去看看”。

    其实,诉讼并不都是解决矛盾最好的渠道。

    我要让他赔偿我的人身损害

    一天中午,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妇女,刚进立案庭就哭着说:“法官,我请求你们让我老公赔偿我的人身损害,他前几天因为琐事就动手打我,医药费也不帮我付。”我们先让他坐下。情绪稳定了一些,她说:“我老公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打我,前几天他打我打得比较厉害,我想他肯定是外面有人。了”我问:“你现在准备离婚吗?”我看见她迟疑了一下,然后就沉默了。“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不以离婚为前提,婚内仅是提出赔偿,是不予受理的。还有,他打你若是打得比较严重的话,你要报警的。”我身边的同事说。“还有你先考虑一下,你是否真的想离婚?”她说:“好,我回去想一下。”看着她离去的身影,我暗暗感叹我国的婚内损害赔偿制度是否应当尽快建立了?

    农民工艰辛的讨薪之路

    8月18日早上,几个四川口音的人来到立案庭。他们坐定以后就跟我们说了他们的情况。他们被中铁隧道集团一处有限公司保管二标段下面的包工头余志勇雇佣,但自去年六月份以来就一直被拖欠着工资。有个叫马明的说,他曾经去找老板要过钱,坐车过去的,刚一下车,就被几个人围起来打了,他当时还报过警。

    他们现在几乎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其中两个人已经回四川打工去了。现在就他们三个人还在这里,他们已经到县里人事局反映过了(迄今已经快一个月的时间了),但是人事局说联系过了对方,对方说欠他们工资的钱是事实,但是真的没有钱付给他们。人事局也催过几次,但是因为人事局的人说:“人手少确实没有办法。”所以让他们还是到法院起诉。经过审查他们提供的材料,我院立案受理了这起案件。根据他们的申请,我院给他们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现在本案正在审理中。

    经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认识到立案庭是所有矛盾的汇集地,作为立案庭的法官不仅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生活经验,还要热心的对待当事人,更要善于倾听当事人陈述。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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