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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输红眼 盗窃摩托车
发布时间:2011-09-06 13:54:3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龙根 蒋建强)
因赌博输钱便产生了偷摩托车卖点钱以补“亏空”的想法,最后落入法网。日前,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该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朱小辉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现年37岁的被告人朱小辉是新干县金川镇人。1996年7月,被告人朱小辉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但是其出狱后仍不思悔改。2009年1月初的一天下午,被告朱小辉在新干县某网吧楼下发现一辆未上锁的“豪爵125型”摩托车,心想自己因赌博输了很多钱,产生了将摩托车偷走卖钱的想法,得手后将所盗摩托车以25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朱小辉不思悔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取他人摩托车一辆价值440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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