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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ATM机内发现带密码银行卡将钱取光获刑
发布时间:2011-09-06 16:53:48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林)   男子到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时,发现取款机内有一张银行卡,便将该卡取出后发现背面写有密码,于是到另一家银行自动取款机分3次从卡内取走5700元钱。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靳礼海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3月26日14时许,被告人靳礼海在巫山县广东中路工商银行2号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时,发现取款机内有一张工商银行卡,该银行卡系甘女士取款后遗忘在自动取款机内。靳礼海将该卡取出后发现背面写有密码,于是到广东路建设银行自动取款机分3次从卡内取走5700元钱。案发后,赃款已被追回并返还失主。

    法院认为,被告人靳礼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钱财57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能积极退还赃款,法院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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