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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按摩”为幌 男子为小姐卖淫搭桥获刑
发布时间:2011-09-16 14:09: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凯 张鹤洲)
9月16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永飞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1年4月,陈永飞在启东市汇龙镇某商务酒店客房内放置“保健按摩”广告卡,以此接收客人电话为客人介绍小姐卖淫。当月11、12日晚12时许,陈永飞通过先后3次介绍小姐与该酒店的房客进行卖淫嫖娼活动,非法获利共计300元。12日晚12时许,公安机关查房将该卖淫嫖娼活动当场查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永飞为获取非法利益,撮合介绍卖淫女和嫖客进行卖淫嫖娼,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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