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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动手脚 冒牌员工领工资一年露馅
发布时间:2011-09-16 16:11: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窦娟)   被告人李金龙在北京联东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晶彩项目安全部担任安全主管期间,利用其负责晶彩项目安全部秩序维护员入职审批、值班分配及签到管理等职务便利,伪造田长喜、王峰于2008年8月中旬至2009年7月中旬在晶彩项目安全部担任秩序维护员的假象,骗取该公司发给田长喜、王峰的工资款三万一千四百八十九元六角六分。后被查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金龙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在岗人数,骗取公司工资款,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将于近期在北京市通州法院法庭审理。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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