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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赌场抽庄渔利 处刑罚人财两空
发布时间:2011-09-20 10:44: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涂国华 黄志红)   江西黎川一伙男子租用店面开设赌场,靠抽取庄钱渔利,到头来却“人财两空”。9月19日,江西省黎川县法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蔡建亮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4000元。

    2011年5月,被告人蔡建亮伙同何华良、熊银花(均在逃)商量租用店面开设赌场从中抽取庄钱,并于当天到黎川县日峰镇三菇市场汪某等残疾人租的店面内,被告人蔡建亮遂与汪某谈好租店面开赌场,并雇佣汪某等残疾人负责帮他们看风、收取庄钱及记账。随后,被告人等人遂纠集人员到该店面赌博,并由残疾人每日按每开一次庄抽取不等的。直至2011年6月16日被告人蔡建亮等人开设的赌场被公安机关查处时止,被告人蔡建亮等人从开设赌场抽取的渔利共计人民币三万余元,除掉租金等费用,被告人蔡建亮、何华良、熊银花等人各分得人民币四、五千元不等的渔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建亮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抽取渔利数额累计达三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结合蔡建亮具备的多个酌定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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