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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天平永不倾斜
作者:谭燕   发布时间:2011-09-28 14:57:12


    在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一百多号人里,不少看起来平平常常的人,其实是赫赫有名的办案能手,该院行政庭副庭长张刚就是这样一位。他18岁进入到石门县人民法院工作,一直工作在审判一线,先后在太平法庭,蒙泉法庭任书记员,楚江法庭副庭长,磨市法庭庭长,执行局副局长,简案庭副庭长,现在石门县人民法院任行政庭副庭长。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岁月的风霜虽然消磨了他的青春,但磨灭不了他的斗志。为了天平永不倾斜,他每天还是那样忙忙碌碌,办不完的案,扯不完的皮。

    勤奋务实、精益求精

    他不像现在的年轻的法官一样,多数是科班出身,法院审判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原则性都很强,新的法律法规又不断更新,加上当今社会法制意识不断加强,要求法官要有很高的业务水平,为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确保办案质量,他舍得花本钱,下力气,抓业务学习。自定每月10天业务学习时间,常年坚持不懈,结合审判实践,经常性的与同事就个案分析展开讨论,虚心向同事请教,并不断总结经验。他撰写的《试论民事诉讼中的诉前保全与地域管辖》一文被全省经济审判理论研讨会采用。他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取得了湖南文理学院经济法专业本科毕业证,已到不惑之年的他,又在参加全国的司法考试,他常说我不是为资格而学,我是为工作而学。

    他用务实的作风,保证办案质量,在办案中他一惯坚持慎秘核证、取证、慎重下判,尽力追求案情真相,他常坚持在办案中做到耳听、笔记、腿勤、脑想、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公正处理,不和当事人玩程序。去年七月,他在办理王玉珍不服石门县易家渡镇人民政府土地处理决定一案时,决定书认定“原告王玉珍用自已的“铁斗秋大地”与“王克秋大地“对调后仍占有二块土地为由”,镇人民政府做出了“王克秋大地“由易家渡镇盘山庙村第一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处理决定,县人民政府维持了镇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他在办案的过程中敏锐地发现被告易家渡镇人民政府在做出处理决定时的基本证据不相一致,他为了查清案情事实,仍然不顾天气炎热,下到村内,调查案情。虽然案情发生在1982年土地承包责任制时,年代久远,取证存在很大困难,但他还是想法设法找到现在还健在的落实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时的村组长,查阅包干到户责任制合同书,通过近三天的调查取证,最后终于查清了“王克秋大地”并非调换取得,而是当时村组长安排的宅基地,于是他依法做出了撤销易家渡镇人民政府处理决定。近三年来,他办结案件一百多件,无一件发回重审或改判,在2008-2010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访案件当事人时,评价非常好。

    耐心细致,和谐执行效果好

    行政审判的职能,一方面是审理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另一方面是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由于政府大信访格局的形成,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的加强,现在诉讼案件大幅减少,行政庭主要工作是行政案件的执行。他作为行政庭副庭长,负责案件的立案审查,两年来,没有一起案件因审查不严而进入执行程序,今年7月,县公路局,县国税局先后送来7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他通过细致审查,发现县公路局在做出处罚决定时,没有告知被处罚人有听证的权力,程序不合法。而税务局的案件是因纳税人没有按期缴税责令限期改正,虽是行政行为,但并不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处罚行为,他不仅给行政机关说清道理,还指导行政机关完善相关的办案程序,两家行政机关不仅没有因法院不受理而产生意见,还表示要多来学习。

    他当过三年的执行局副局长,搞行政执行对他来说正好是用武之地,他常和同事们说,搞执行工作一定要耐心细致,要多做思想工作,毕竟都只是人民内部矛盾,要多和被执行人沟通交流,首先要尊重被执行人的人格,不能耍威风,一定要先礼后兵,慎用强制措施,绝不能因为案件的执行造成比不执行此案更大的负面效应和社会后果,针对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对象,他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今年1月,他承办石门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维新镇伍某土地行政处罚一案,这种案件的执行是最难办的案件,因为处罚内容就是撤除非法建筑,腾迁土地。没有好多协调的空间,而老百姓建房也不容易,都是倾家荡产,再说非法占地建房的对象也多少能说上两条合理不合法理由,撤房如同是要他的命,这就产生了情与法的矛盾,也极易造成社会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他承办这起案件后,首先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权力,主动上门做工作,尽力消除对方的对立情绪,但被执行人伍某还是不为所动,持观望态度。他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并张贴强制腾迁公告,公告满期时已是春节已到,春节上班后,他没有急于去组织强制执行,而是按当地风俗,出了十五才去上门做工作,一进伍家,一句“新年好”就拉近了心灵的距离,他再次组织村乡二级上门做思想工作,并邦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经过前后六次上门做思想工作,最后伍某还是含着眼泪主动撤除了非法建筑。国土资源导刊第四期专门以《他为什么自己拆除了自家的房屋》进行了报到。这也是近三年来土地行政处罚案件被执行人第一次主动撤除房屋,而无须强制执行。

    对于通过做思想工作无效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对象,他大胆采用强制执行措施,今年七月,三圣乡邓某拒不履行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不仅不交纳社会抚养费,还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影响了当地的计生工作,他带领干警在他打工的工地上对他实施司法拘留,被执行对象当时上身打着赤膊,他将其带到法院后,从家中拿来一件衬衣,让他穿上后,再将他送进拘留所,在拘留期间,他三次到拘留所去做他的思想工作,精诚所至,玉石为开,邓某从拘留所一出来还没回家,就从县城工作的亲属家借来了钱交清了社会抚养费。

    用法律之剑为正义开道

    不畏权,不维上,不徇私,不谋利,依法办事既是他的人生信条,也是他的行为规范和标准。在很多人眼中,行政庭和行政机关打交道,吃香的,喝辣的,油水不少。但他从不和行政机关的人员吃吃喝喝,从不找行政机关要这要哪。二十多年了,从没有当事人反映其执法不严,执法不廉。他曾三次被县政法委评选为十佳干警,十佳办案能手。2008年、2009年连续二年被县政府嘉奖。2010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办案标兵”。

    他执法敢于碰硬,得罪了不少人,也吃过不少苦头。2009年他在澧县执行一起案件,被执行人是当地一家很有名的企业的股东,势力很大,在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当地老百姓围攻执行人员,他鼻骨被打骨折,鲜血直流,但他仍然抓住被执行人不放,直到增援人员赶来将其拘留后,衬衣上已沾满了鲜血,在同事的劝说下他才去医院住院治疗。今年3月,他在办理一起计划生育行政征收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系本县某县级领导的亲戚,该领导的妻子来到法院,口气很大,要求放人,但他没给她一点面子,硬是在交清了钱后才解除拘留措施。

    2008年7月,一离婚案件当事人在休庭后,五、六个男人在法院大门口把一女当事人强行拉上车拖走,不知去向。这在法院是从未有过的事情,办案的干警向他报告情况后,当时有的干警建议打110报警,但是他想法庭有义务保护诉讼当事人的人身安全,更何况在法院大门口发生的事不处理好,有失人民对法院的信任。他当时推断只可能是带到男方的家中去了,无论在不在家都要去看一看,他当机立断,在给分管领导汇报后,马上带领二名干警赶到男当事人家中,虽然对方人数众多,但他毫无惧色,硬是在众人的包围中强行将女当事人解救回法院,避免了一起恶性事件发生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的心中只有法律,为了天平永不倾斜,即便是粉身碎骨,他也不怕。“路漫漫其修远哉,吾将上下而求索”,为了心中的那份理想,他将追求不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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