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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法院三项措施提高案件服判息诉率
发布时间:2011-09-28 15:24: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今年以来,山东省鄄城县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和谐司法理念,采取三项措施努力提高案件服判息诉率。
建立联动机制,搭建化解矛盾平台。注重与乡镇、土管、村委会等单位联系,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其作用,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 构建诉讼服务网络,畅通化解矛盾渠道。在不设法庭的乡镇设立诉讼服务站、联络点,聘请熟悉农村风土人情、生活习俗,而且具有解决矛盾经验的村民为联络协调员。 注重调解,做好调判结合文章。抓好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方法,增强调解实效。对调解不成或不能调解的案件,及时判决,并做好判前评断、判后答疑、辨法析理工作,帮助败诉当事人解开法结、心结,确保服判息诉。 截止目前,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750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0%,一处法庭无论是调解的案件,还是判决的案件,当事人全部自动履行义务,没有一件进入执行程序,实现了“零上诉、零上访、零执行”的办案目标,被当地党委、政府称之为“社会矛盾化解的主阵地。”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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