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罗山法院深入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
发布时间:2011-09-29 11:26: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帆)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依法审理和执行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重中之重,精心组织,缜密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该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

    加强诉讼指导,实行优先立案。该院指定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法官对来访咨询的农民工认真接待、耐心解答,及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提示诉讼风险,引导农民工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并主动行使法官释明权,加强举证指导。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简化立案审查程序,做到当即审查、当即受理、当即立案。积极推行口头起诉、预约立案、巡回立案、上门立案、节假日立案,方便农民工起诉。

    加强诉讼调解,做到快捷审理。该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调解力度,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使当事人尽快得到救济,同时积极加强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开辟农民工讨薪案件绿色通道,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做到快立、快审、快执,迅速解决纠纷,减轻农民工的诉累。  

    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以开展的“反规避执行活动”为契机,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多项措施。该院派出专人负责、优先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强化冻结、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实现。对农民工确无财产可供担保的,不要求其提供担保。对用工事实基本清楚,农民工又确有生活困难的,依法责令用工单位先行支付生活费用;确有必要时,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该院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依法实行诉讼费的缓、减、免,为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创造了条件,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司法救助的申请工作,保障救助渠道的畅通。该院还通过组织干警到工厂、社区、乡村和农民工密集地宣传法律法规、巡回办案、就地办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农民工的依法维权能力。



责任编辑: 周翔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